通过购买证券市场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,人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,享有公司利润分红的权利,证券市场账户里的股票数量就成了股东的身份证明,证明你是该公司众多股东的一员。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,由于其不能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,自然就没有一个证券账户来证明你是该公司股东,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该怎么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呢?
《公司法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为股东发放出资证明,并将股东姓名、出资额、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。法律同时还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将公司的股东情况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向外公示,大家熟知的企查查等网站展示的公司股东信息即来源于此。
所以投资人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支付对应价款后并不能直接取得股东身份,还需要公司出具出资证明、更新股东名册、变更工商登记后才能取得完整的股东权利。
由于在变更相关登记后才能取得股东身份,部分股东会出于私利一股多卖,投资人基于工商机关的登记信息认为其仍拥有公司股权,对其已经和别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不知情。此时就存在了多份股权转让协议,那么谁能最终取得公司股权?
根据法律规定,存在多份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,已经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优先取得公司股权;都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,取得出资证明在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优先取得公司股权;上述两项登记都没有办理的,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先的优先取得公司股权。
所以投资人在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,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登记确认手续,取得股东身份证明,防止无法最终取得股权。